事项名称:中学转学工作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本市内转学持学籍证明、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转学提供学籍证明和“五证”,(五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相关学校、教委中教科
办理时间: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第一周内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69641149
办事流程:
1.本市内转学持办理材料到相关学校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非本市户籍转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各校或教委中教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学手续,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