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督〔2017〕1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怀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9月30日起,对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共计77所,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此次督导评估工作,由督导室主任王恩成同志带队,区督导室联合各职能科室,成立五个督评组,每个督评组负责13-15个园所,按照时间节点,同步进行督导评估:
9月30日至10月17日各幼儿园认真对照办园行为32个督导评估要点,整理2016—2017学年度工作档案进行自评,按时上交自评报告;10月18日至10月31日为区级实地督导评估阶段,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出督导意见;11月1日前,督导室完成区级督导报告的撰写;11月1日至15日迎接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抽检抽查、综合评估。
此次我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共有四大亮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教委、区督导室联合出台《怀柔区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科室,并召开各科室工作协调部署会,各科室主管领导参会;二是下校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高,五个督导组,分别由五位幼儿园挂牌督学担任组长,每个组除组长外还配备两位幼儿园副园长以上的业务骨干,全面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三是我区督导室根据教育部提出的32个要点,结合我区工作,出台了《怀柔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为督评组下校检查,提供了材料支撑。四是及时总结,调整工作,每天五个组督导督评结束之后,召开组长碰头会,针对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的总结,并适时调整第二天的工作,以更高效率进行督导评估。
此次我区全面铺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以督促评,以评促办园规范。有力促进了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
怀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0月26日